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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声音

    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1号楼61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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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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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浙0102民初331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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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民初331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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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2民初3318号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用124000元;二、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滞纳金496元(暂计算至2019年5月8日,其后的滞纳金,以未付广告费用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90元,由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浙0102民初331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O一九年十月九日书记员:金雪丹电话:86013452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011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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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8
    2

    (2019)浙0102民初331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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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民初331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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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2民初3318号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好声音风尚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2民初3318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1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九年七月二日承办人:程煜峰、金雪丹电话:88497032、86013452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011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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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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