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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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运弘达电机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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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民终27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东莞市运弘达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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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23 | 2021-03-24 |
| 2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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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民9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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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0-21 | 2021-01-14 |
| 3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东某、深某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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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保34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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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8-28 | 2020-09-18 |
| 4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与上海外经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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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72民初440号之一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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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 | 2020-05-11 | 2020-06-23 |
| 5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与上海外经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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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72民初440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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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 | 2020-04-20 | 2020-06-23 |
| 6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与上海外经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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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72财保8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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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 | 2020-04-01 | 2020-06-23 |
| 7 |
深圳市好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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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好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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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佛山市友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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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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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9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东莞市斯巴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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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申请人-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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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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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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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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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粤1972执514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公告(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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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2执514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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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2执5142号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国梦电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洋昊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1972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对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执行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连执行费(利息暂计)合计775466.57元;并报告当前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虚假报告、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被执行人亦需依据执行传票,于传票送达之日起一周内到虎门人民法庭接收询问(需自行与案件经办人员约定具体时间)。另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院于2021年5月7日作出《限制消费令》,依法限制相关人员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上一篇(2021)粤1972执520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公告(广东龙邦物流有限公司)下一篇(2020)粤1972执13550号执行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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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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