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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东发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存续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2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0
    • 法院公告 43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14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陈月清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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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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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陈聪欣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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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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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张昌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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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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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王培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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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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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张惠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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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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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韩文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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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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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莫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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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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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张晶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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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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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叶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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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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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潘宜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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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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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43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闽0102民初6433号 -

    原告- 翁文明 被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翁建法 陈月云 陈依兰 福清兰天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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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19)闽0102民初122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游勇锋 陈光影 福建住总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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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04 2020-03-17
    3 (2019)闽0102民初127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许伟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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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18 2020-02-11
    4 (2019)闽0102民初127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邱允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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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18 2020-02-11
    5 (2019)闽0102民初127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林莉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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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18 2020-02-11
    6 (2019)闽0102民初1272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林金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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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18 2020-02-11
    7 (2019)闽0102民初127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吴静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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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35 2020-02-06
    8 (2019)闽0102民初127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许清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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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35 2020-02-06
    9 (2019)闽0102民初127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吴国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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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35 2020-02-06
    10 (2019)闽0102民初1279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庄燕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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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35 2020-02-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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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0104民初3263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李雅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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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雅琴、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04民初32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第三人提交)、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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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7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继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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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74民初192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陈建煌 胡洪政 黄大森 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彩灵 陈学东 余盛 王继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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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74民初1927号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继青、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陈建煌、陈学东、胡洪政、黄大森、李彩灵、余盛、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继青、第三人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另外,本院将于2021年12月23日9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8月3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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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3

    [裁判文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朱国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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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05民初668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朱国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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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朱国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朱国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05民初668号民事判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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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8
    4

    [裁判文书]林瑞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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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83民初1899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林瑞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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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闽0583民初1899号林瑞福(住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诗溪村演顶7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607162239):本院对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林瑞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583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林瑞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05592.57元、截至2017年2月27日的利息9479.16元、滞纳金9269.45元、手续费l459.92元及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利息、滞纳金、手续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与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二、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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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3
    5

    [裁判文书]康金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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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25民初1080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康金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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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康金滨(住福建省永春县玉斗镇凤溪村32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康金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25民初108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康金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14078.44元、利息18199.88元、违约金25660.36元、手续费人民币4465.43元以及该款项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日止按照信用卡申请表及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扣除已付的45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930元,由康金滨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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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5
    6

    [裁判文书]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告:陈艺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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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24民初758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安溪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 本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陈艺生来源 被告- 陈艺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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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告:陈艺生来源:安溪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7-07-07本院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艺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524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艺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欠款123,476.1元(截至2017年2月3日止,其中本金101,482.99元,利息6,154.98元,滞纳金14,125.7元,手续费1,712.43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3日起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0元,由陈艺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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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7
    7

    [裁判文书]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被告:陈艺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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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24民初758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陈艺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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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艺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524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艺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欠款123,476.1元(截至2017年2月3日止,其中本金101,482.99元,利息6,154.98元,滞纳金14,125.7元,手续费1,712.43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3日起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0元,由陈艺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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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7
    8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康金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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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25民初1080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康金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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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康金滨(住永春县玉斗镇凤溪村32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康金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25民初1080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和判决。二○一七年七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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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5
    9

    [裁判文书]潘金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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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潘金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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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潘金谦来源:永春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7-06-07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潘金谦(住福建省永春县蓬壶镇壶南村164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潘金谦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25民初557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潘金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卡号为4984511101693818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共计270438.86元以及自2017年2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日止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标准计算的利息。(应扣除已还金额156元)二、驳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57元,由潘金谦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七年六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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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07
    10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林瑞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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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闽0583民初1899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林瑞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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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告(2017)闽0583民初1899号林瑞福(住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诗溪村演顶7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607162239)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林瑞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各1份。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请求判令被告林瑞福偿付原告信用卡欠款133416.01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滞纳金及相关费用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梅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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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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