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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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鹅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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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92民初167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杭州鹅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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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 | 2020-05-22 | 2020-07-23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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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异字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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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异字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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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查封了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热作场岭北水库东南侧的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6)字第000740号的面积139,517.8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张绍池对此提出异议并主张权利,本院现已处理完毕。因你们二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二公司公告送达(2014)琼执异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驳回异议人张绍池的异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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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
| 2 |
(2014)琼执异字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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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异字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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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查封了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热作场岭北水库东南侧的证号为海口市国用( 2006)字第000740号的面积139,517.8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张绍池对此提出异议并主张权利,本院现已处理完毕。因你们二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二公司公告送达(2014)琼执异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驳回异议人张绍池的异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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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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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字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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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字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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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3)琼民一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2014)琼执字第1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和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公司自公告期满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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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
| 4 |
(2014)琼执字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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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琼执字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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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海南雅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江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德瑞祥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3)琼民一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2014)琼执字第1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和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公司自公告期满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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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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