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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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章贡区喜连百货商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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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31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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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2 | 2021-10-14 |
2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鑫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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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293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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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9-06 | 2021-10-08 |
3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鑫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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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295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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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9-06 | 2021-10-08 |
4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孙海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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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292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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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9-06 | 2021-10-08 |
5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孙海波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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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291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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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9-06 | 2021-10-08 |
6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晏杰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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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103民初4503号 |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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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1-08-10 | 2021-09-18 |
7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庆饰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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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知民初15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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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8-02 | 2021-09-04 |
8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耀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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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300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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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7-13 | 2021-08-17 |
9 |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耀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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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民初301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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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7-13 | 2021-07-13 |
10 |
东莞市长安志兴玩具店与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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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民终4897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上诉人-东莞市长安志兴玩具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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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3 | 2021-07-1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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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原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汕头市弼赫玩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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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99-12-31 |
2 | (2020)粤05民初32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黄超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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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23 | 2020-11-19 |
3 | (2020)粤05民初325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黄超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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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1 | 2020-11-17 |
4 | (2020)浙8601民初1736号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江干区明水百货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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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G104 | 2020-11-12 |
5 | (2020)浙8601民初1737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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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G104 | 2020-11-12 |
6 | (2020)粤05民初80号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杨立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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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54 | 2020-10-21 |
7 | -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林启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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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0 | 2020-09-24 |
8 | -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汕头市澄海区一六五玩具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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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7 | 2020-08-06 |
9 | (2020)粤05民初157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林链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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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8 | 2020-07-28 |
10 | (2020)粤05民初152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林链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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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8 | 2020-07-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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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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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36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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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36号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820300245.X)的起侵权行为,并销毁所有的库存侵权产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1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联系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团队(民三庭)郑馨、史雅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联系电话:0791-88162692、0791-8816269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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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
2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康区燕美文具店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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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29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康区燕美文具店 被告- 南康区燕美文具店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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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29号南康区燕美文具店: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康区燕美文具店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820300245.X)的起侵权行为,并销毁所有的库存侵权产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1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联系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团队(民三庭)郑馨、史雅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联系电话:0791-88162692、0791-8816269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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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
3 |
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康区李玲文化用品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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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28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康区李玲文化用品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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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知民初128号南康区李玲文化用品店: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康区李玲文化用品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820300245.X)的起侵权行为,并销毁所有的库存侵权产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1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联系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团队(民三庭)郑馨、史雅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联系电话:0791-88162692、0791-8816269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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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
4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石家庄本言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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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知民初284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寻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本言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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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3知民初284号石家庄本言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本言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21年11月17日13时45分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1年7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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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
5 |
(2020)粤0192民初26673-26676号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系列四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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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26673-26676号 |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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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6673-26676号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系列四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6673-2667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涉案美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的行为;二、被告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6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4元,由被告金华市憨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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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
6 |
(2020)粤0192民初28351号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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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28351号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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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8351号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835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原告作品《魔幻陀螺II》旋风2D角色形象、玄海2D角色形象(粤作登字-2016-F-00013348、粤作登字-2016-F-00013371)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二、被告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0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63元,由被告汕头市澄海区创航玩具厂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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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
7 |
(2020)粤0192民初27063、27064、27116号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郭奇昌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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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27063、27064、27116号 | -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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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7063、27064、27116号郭奇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奇昌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7063、27064、2711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郭奇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原告三案美术作品(《魔幻陀螺Ⅱ-深海冰龙神》外包装、《魔幻陀螺Ⅱ-裂天狮鹫》外包装、《魔幻陀螺Ⅱ-焰天火龙王》外包装)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二、被告郭奇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每案5000元,三案合计15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7063号案受理费为113元,由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4元,由被告郭奇昌负担79元;27064号案与27116号案受理费每案50元,均由被告郭奇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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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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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初703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葆葆贴纸经营部 傅金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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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民初703号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傅金卿、南宁市葆葆贴纸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限期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调解建议书、证据提交目录、原告证据材料、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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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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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初704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唐明英 南宁市利马玩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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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民初704号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唐明英、南宁市利马玩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限期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调解建议书、证据提交目录、原告证据材料、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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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
10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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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初284号 |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
原告- 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风云玩具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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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宁市风云玩具经营部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1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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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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