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董其健常国红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4-27 | 2018-11-01 |
2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于宏章王朝阳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渝0112民初2260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4-09 | 2018-05-28 |
3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王朝阳于宏章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渝0112财保530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0-16 | 2018-03-15 |
4 |
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祈万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荣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支付令 |
申请人-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大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支付令 |
申请人-中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董其健常国红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于宏章王朝阳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王朝阳于宏章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本院受理原告朱为民诉被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莱册特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赣0113民初954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朱为民 被告- 重庆莱册特商贸有限公司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赣0113民初9546号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莱册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为民诉被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莱册特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赣0113民初9546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0 |
2 |
(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 收起
...
展开
|
(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于宏章 王朝阳 杨进 张正伦 董其健 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 常国红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杨进、董其健:本院受理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于宏章、王朝阳、杨进、张正伦、董其健、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常国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于宏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代偿款31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该资金占用损失以代偿款31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二、被告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杨进、王朝阳、张正伦、董其健对被告于宏章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中被告于宏章不能清偿部分向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各承担六分之一的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950元,保全费2070元,由原告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于宏章、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杨进、王朝阳、张正伦、董其健共同负担702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3日刊登日期:2018年05月04日上传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5-04 |
3 |
(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 收起
...
展开
|
(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于宏章 王朝阳 杨进 张正伦 董其健 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 常国红 收起
...
展开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21800号杨进:本院受理中建国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于宏章、王朝阳、杨进、张正伦、董其健、重庆大有成商贸有限公司、常国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1于宏章向原告支付代为清偿的借款本金31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从2017.7.18起至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31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判令被告2-7对上述第1项、第2项诉讼请求中被告1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等相关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13日0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2017年12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2月07日上传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收起
...
展开
|
2017-12-0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