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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梦美业

    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青云街18号南宁万达商业广场B座B1113号、B1136号商铺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岑耀蓉、岑小念、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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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岑耀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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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岑耀蓉、岑小念、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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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岑耀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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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岑耀蓉与岑小念、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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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岑耀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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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桂0103执4680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7-02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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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07民初1247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刘桂莲 被告- 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岑小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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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20)桂0107民初12470号原告刘桂莲与被告岑小念、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公民代理告知书、公民代理承诺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办公区(南宁市人民西路17号)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们如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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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6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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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2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岑耀蓉 被告- 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岑小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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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岑耀蓉诉被告岑小念、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23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岑小念向原告岑耀蓉偿还借款本金159451.68元及利息(计算方法:以159451.68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对被告岑小念的前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岑小念追偿;三、驳回原告岑耀蓉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895元,保全费1438元,由被告岑小念负担,被告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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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2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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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2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岑耀蓉 被告- 广西南宁三梦美业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岑小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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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19)桂0103民初235号原告岑耀蓉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据原告方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流程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13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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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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