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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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王自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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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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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赵丕君、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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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赵丕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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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遵义彬彬卫浴贸易有限公司、骆乐飞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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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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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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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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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赵丕君、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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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赵丕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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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邓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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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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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李燕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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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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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余克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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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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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上海金湖机械有限公司与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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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金湖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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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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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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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9)川0681民初2119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遵义彬彬卫浴贸易有限公司、骆乐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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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21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遵义彬彬卫浴贸易有限公司 骆乐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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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681民初2119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遵义彬彬卫浴贸易有限公司、骆乐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1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本金为止,暂计算至2019年6月15日的利息为1963元(两项合计32963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0月30日9:00时在本院新丰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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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
| 2 |
(2019)川0681民初46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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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4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邓登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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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681民初46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邓登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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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
| 3 |
(2019)川0681民初120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丕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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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120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赵丕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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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681民初120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丕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资金为止,暂计算至2018年12月30日的利息为2078元(两项合计1707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7月31日10时在本院新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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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
| 4 |
(2019)川0681民初49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锐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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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49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陈锐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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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681民初49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锐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7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本金为止,暂计算至2018年12月23日的利息为1582元(两项合计49083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5月29日10:30时在本院新丰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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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
| 5 |
(2019)川0681民初46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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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4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邓登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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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681民初466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登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2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本金为止,暂计算至2018年12月30日的利息为1108元(两项合计2110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5月22日10时0分在本院新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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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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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681民初194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克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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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681民初194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余克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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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681民初194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克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余克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0697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106970为基数,从2017年1月2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货款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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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
| 7 |
(2018)川0681民初194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克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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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681民初194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余克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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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克兴:本院受理的(2018)川0681民初1942号原告四川亚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克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0697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至付清本息为止,暂计算至2018年6月26日的利息为7198元(两项合计为114168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1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新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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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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