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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资产

    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琼0108民初15953开庭公告第二次 收起

    ... 展开
    (2021)琼0108民初1595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口海鹤联营公司 海口市海联建设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15953号海口海鹤联营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海口海鹤联营公司、海口市海联建设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副本等。原告在本案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海口海鹤联营公司、海口市海联建设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助配合原告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17号山内花园4号公寓楼第8层、第9层房屋的不动产权过户登记到原告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上述不动产权过户登记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交易方各自负担。”变更为:“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海口海鹤联营公司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海南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1993年6月3日签订的关于买卖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17号山内花园4号公寓楼第8层、第9层房屋的《山内花园房屋买卖合同书》合法有效,由被告海口海鹤联营公司作为卖方与原告作为买方继续履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7月11日10时3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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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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