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胜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9执663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1-07 | 2021-01-13 |
2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行终553号 | 其他行政管理 |
上诉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1-04 |
3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行终371号 |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
上诉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2020-12-24 |
4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3民初7924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弘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08-25 |
5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3民初7922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弘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08-25 |
6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3执保2918号 | 财产保全 |
当事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7-23 | 2020-10-29 |
7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胜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9民初920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7-02 | 2020-07-06 |
8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3执保2107号 | 财产保全 |
当事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6-16 | 2020-11-03 |
9 |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3执保2106号 | 财产保全 |
当事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6-11 | 2020-11-03 |
10 |
东莞市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刘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19民终138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东莞市广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20 | 2020-08-1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9执663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9执66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三胜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6635号深圳市三胜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弘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920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66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02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