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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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彦与梁彦戈、肖静、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鼎霖稳赢鼎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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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13568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刘晓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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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1-05-07 | 2021-06-30 |
2 |
李姗姗、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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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执2155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李姗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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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8-13 | 2018-12-29 |
3 |
韩雨时、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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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3336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韩雨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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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6-20 | 2018-12-30 |
4 |
钟俊明、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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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3526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钟俊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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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7-08-05 | 2018-12-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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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7民初1356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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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民初13568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鼎霖稳赢鼎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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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568号梁彦戈、肖静、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鼎霖稳赢鼎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彦和被告梁彦戈、肖静、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鼎霖稳赢鼎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56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2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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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
2 |
(2020)粤0305民初218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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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21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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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2182号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肖静、梁彦戈:原告刘家宁与被告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肖静、梁彦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在本院第1330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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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
3 |
(2020)粤0305民初218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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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21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刘家宁 被告- 梁彦戈 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肖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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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2182号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肖静、梁彦戈:原告刘家宁与被告深圳鼎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肖静、梁彦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在本院第1330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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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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