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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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杰、深圳市雅庭精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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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301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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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10 | 2021-02-22 |
2 |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与联合共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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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执异14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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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0-11-03 |
3 |
深圳市旭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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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15550号 | 定金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旭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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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4 | 2020-11-03 |
4 |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雅庭精品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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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保1526号 | 其他案由 |
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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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5-18 | 2020-06-23 |
5 |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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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1387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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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5-26 |
6 |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冷佳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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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32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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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1-15 | 2021-02-22 |
7 |
深圳市谊彩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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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保1761号 | 其他案由 |
原告-深圳市谊彩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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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5-22 | 2019-06-27 |
8 |
深圳市尊胜麦迦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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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民终2073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尊胜麦迦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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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07 | 2018-08-02 |
9 |
深圳联合共赢投资有限公司、庞杨柳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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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5执1010号 | 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联合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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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22 00:00:00 | 2018-12-13 |
10 |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医信科技有限公司梁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准许或不准许撤诉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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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5民初1848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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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2-22 | 2018-09-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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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民初1730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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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730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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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7300号袁雪明: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袁雪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4日14时30分在南山法院民商事速裁中心(粤海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联系人:左助理,电话:0755-86608823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南山法院民商事速裁中心(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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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
2 |
(2021)粤0307执384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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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384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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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3840号黄友:申请执行人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1387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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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
3 |
(2021)粤0305执272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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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272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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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2727号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344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27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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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
4 |
(2021)粤0305执9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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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9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冷佳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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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号冷佳轩:申请执行人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326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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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
5 |
(2019)粤0307民初1387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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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7民初1387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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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13875号黄友:本院受理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租金人民币19420.56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5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双倍租金人民币43156.80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6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双倍租金人民币7192.80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四、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3256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6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五、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物业管理费人民币542.67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六、被告黄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万元;七、驳回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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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
6 |
(2019)粤0305民初344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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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344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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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3448号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粤0305民初3448号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0305民初3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6日期间的租金38353.32元,;二、被告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6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432.97元;三、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71547.75元;四、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7000元;五、被告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驳回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注:此公告于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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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
7 |
(2019)粤0305民初344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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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344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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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3448号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粤0305民初3448号原告深圳联合共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资国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通用积分交易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资国本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38353.32元及逾期滞纳金(滞纳金自2018年07月01日起计至付款全部款项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8432.97元(自2018年07月01日计至2018年07月16日);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水电费957.71元(计至2018年06月20日);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71547.75元(按五个月租金计);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27000.00元。以上合计:446291.75元;6、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2019年9月30日9:30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09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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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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