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与泉州宝马鞋业有限公司、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与洪清浪、王萍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裁判文书]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洪清浪、王萍萍 收起
...
展开
|
(2018)闽0503民初451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被告- 施安智 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洪清浪 王萍萍 收起
...
展开
|
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洪清浪、王萍萍: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503民初451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洪清浪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66666.52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王萍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你们承担本案受理费570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2-26 |
2 |
[裁判文书]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 收起
...
展开
|
(2018)闽0503民初426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被告- 施安智 许栋梁 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林丽雪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10-15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与被告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503民初426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许栋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偿还截止至2018年4月19日结欠的借款本金183333.17元、利息6603.84元、复利241.9元、罚息2424.86元,合计192603.77元,并按双方订立的编号为HT0101201130900053号《个人授信/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支付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被告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栋梁追偿。被告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应负担案件受理费4338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0-15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告- 施安智 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与洪清良 王萍萍 收起
...
展开
|
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诉你方与洪清良、王萍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洪清良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6666.52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被告王萍萍、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法。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8-06-25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告- 洪清良 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施安智 王萍萍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06-25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诉你方与洪清良、王萍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洪清良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6666.52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被告王萍萍、施安智、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法。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8-06-25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被告- 许栋梁 林丽雪 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 施安智 收起
...
展开
|
许栋梁、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许栋梁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83333.17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利息、罚息、复利;被告林丽雪、泉州亿安服饰有限公司、施安智对被告许栋梁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法。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06-1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