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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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与黎壬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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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75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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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8-12 | 2020-12-08 |
2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与耿秀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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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民初753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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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5-24 | 2019-10-23 |
3 |
广州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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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73行初1564号 | 行政裁决 |
原告-广州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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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8-12-21 | 2019-04-02 |
4 |
广州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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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73行初1564号 |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 |
原告-广州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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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8-12-21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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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佛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佛山盈天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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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4民初13508号 |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原告-佛山市佛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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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17-12-04 | 2017-12-12 |
6 |
麦彩燕与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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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6民初8427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麦彩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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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6-07-15 | 2018-12-3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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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606民初750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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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75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 黎壬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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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壬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与被告黎壬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6民初7507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黎壬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归还欠款7627.86元及利息(利息以7627.86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黎壬龙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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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
2 |
(2020)粤0606民初750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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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75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 黎壬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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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壬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诉被告黎壬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去向不明,本案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判,本院裁定本案由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因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现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1.被告向原告返还欠款7627.86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263.8元(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7627.86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3月16日为263.8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何瑾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岳文富、人民陪审员陈培瑜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罗莉担任记录,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容桂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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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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