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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盛

    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湖社区龙江一巷4号光电大厦1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梁赤、深圳市中投卓盛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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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保10491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人-梁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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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1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214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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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1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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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145号之三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建玲: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建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拍卖通知书》,内容为: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http://sifa.jd.com/2577)于2021年8月5日予以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李建玲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东侧天悦龙庭B栋祥瑞阁4C【不动产证号:5000622222】,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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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1
    2

    (2021)粤03执214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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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1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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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145号之一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建玲: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建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李建玲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东侧天悦龙庭B栋祥瑞阁4C【不动产证号:5000622222】,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依法作出(2021)粤03执21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建玲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东侧天悦龙庭B栋祥瑞阁4C【不动产证号:5000622222】以清偿债务。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公告告知上述事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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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3

    (2021)粤03执214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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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14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当事人- 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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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145号深圳市卓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建玲: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240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1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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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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