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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米奇实业

    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两河新区轻工产业园3号厂房(两河街道办)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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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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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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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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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詹桂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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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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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詹桂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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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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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一审简易程序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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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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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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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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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黔0222执1680号 盘州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15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6执565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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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5653号 -

    原告- 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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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5653号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梁广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民事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427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56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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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2

    (2021)粤0306执565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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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5653号 -

    当事人- 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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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5653号贵州米奇实业有限公司、梁广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诺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民事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427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56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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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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