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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大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南路
    • 简介:-
    • 法律诉讼 2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黄永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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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黄永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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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奥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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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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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江门市蓬江区利美包装制品厂、许志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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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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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申请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正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傅子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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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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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申请执行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傅某某、南京某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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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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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斑马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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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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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奥鹏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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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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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贝学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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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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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与江门市浩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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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江门市浩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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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大(中山)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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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保护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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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苏0104民初1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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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澄迈县人民法院 G50 2017-05-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粤2072民初768号起诉状副本及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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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2072民初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永大(中山)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 贝学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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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2072民初768号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贝学军:本院受理原告永大(中山)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贝学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2016)粤2072民初768号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99909.21元以及利息1617.7元(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自2016年8月30日起暂计至2017年1月11日,实际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合计101526.91元;2.被告贝学军与被告上海摩睿实业有限公司就本案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第十六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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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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