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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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与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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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73民终5139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上诉人-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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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5-21 | 2021-06-29 |
2 |
鄞伟立、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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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25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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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11 |
3 |
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赵艳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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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257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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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06 |
4 |
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熙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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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终2249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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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8 | 202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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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萍与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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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576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赵艳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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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1-04-21 |
6 |
鄞伟立与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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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623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鄞伟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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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0-09-25 | 2021-05-21 |
7 |
广州大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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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荔法民二初字第856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大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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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15-09-08 | 2018-10-0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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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03民初5654号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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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5654号 | - |
原告- 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 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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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5654号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八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2.判令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3.判令被告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4.判令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5.判令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销毁专用生产模具;6.判令八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六月二十三日联系人:左斯、梁静文联系电话:020-83006143、83006098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4037372020-06-2317:01:49:588(2020)粤0103民初5654号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钜鸿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公告,被告,有限公司,判令,送达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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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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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民初10002号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铭盛奶茶店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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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民初10002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 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荔湾区铭盛奶茶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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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民初10002号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周志广、陈光华、庞东先、广州彩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加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铭盛奶茶店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3、判令被告五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4、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五销毁库存侵权产品;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销毁专用生产模具;6、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10日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五日联系人:刘凡丹、张托联系电话:020-83005969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29566062019-12-0514:43:50:87(2019)粤0103民初10002号原告汕头市美佳美侬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铭盛奶茶店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被告,公告,判令,送达,有限公司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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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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