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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塔在线

    宁波聚塔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开路111号1幢801-2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裁判文书——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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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1民初1050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聚塔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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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1民初10504号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聚塔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沪0101民初10504号民事判决书。本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213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黄浦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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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5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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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1民初1050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聚塔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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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1民初10504号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聚塔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娱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213号四楼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黄浦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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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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