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3民初210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3民初210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华信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 广州联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1023号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林森、云南华信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林森、广州联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华信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102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偿付货款887万元整;2.被告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按万分之五计,自各笔订单应付到期日起暂计至2021年2月5日为325915元;3.被告林森对被告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被告广州联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华信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云南云岭农牧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李程电话:0755-2274289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8-2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