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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粤群龙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商业区人人购物广场三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4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0

    法律诉讼4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林文生、彭武豪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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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801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林文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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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5-12
    2

    陈明江、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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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5209-5212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陈明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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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03-01 2021-09-28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深圳市铭德汇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等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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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财保24号 -

    原告-深圳市铭德汇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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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7 2021-06-07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彭武豪、罗益妹、彭彩容、彭嘉、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东南实业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彭嘉惠、彭嘉达、彭嘉龙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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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财保2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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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1-22 2021-06-11
    5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罗益妹,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彭嘉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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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96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罗益妹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彭武豪
    彭嘉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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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2-07
    6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彭武豪,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益妹,彭嘉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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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96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彭武豪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罗益妹
    彭嘉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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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2-07
    7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彭嘉龙,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罗益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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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960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彭嘉龙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彭武豪
    罗益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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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2-07
    8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彭嘉龙、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罗益妹其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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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7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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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0-12-31
    9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彭嘉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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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7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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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0-12-25
    10

    深圳市远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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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执异304-314号 -

    异议人-深圳市远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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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1-01-01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307民初903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人人购物广场富德店 被告- 深圳星光成人歌唱艺术培训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星光成人歌唱艺术培训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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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G41 2019-01-2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8民初217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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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8民初21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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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8民初2172号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彭雪如与被告彭武豪、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8民初2172号,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0)粤0308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彭武豪就(2020)粤0308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该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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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5
    2

    (2021)粤0304民初1397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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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1397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崔洺振 当事人-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蔡纪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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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13976号彭武豪:本院受理原告崔洺振诉被告蔡纪林及第三人彭武豪、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撤销(2020)粤0304执异1424号执行裁定书;2.判令不得执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里豪庭7栋3A号房(以下简称涉案房屋);3.判令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4.判令涉案房屋属于原告所有,第三人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和配合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房产购买价值是人民币400万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6时00分,请你在开庭时间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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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0
    3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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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被告- 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 彭嘉达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林文生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彭嘉龙 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 彭武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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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之二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被告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减少诉讼请求金额)、原告补充证据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6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注:本公告于2021年4月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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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4

    (2020)粤0304民初5201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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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20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蔡纪林 被告-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彭武豪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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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2015号之一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本院受理原告蔡纪林诉被告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彭武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十五天)及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您在开庭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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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4
    5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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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 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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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之一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被告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四日注:本公告于2021年3月4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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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4
    6

    (2020)粤0308民初2172号公告起诉状和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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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8民初21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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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8民初2172号彭武豪、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雪如与被告彭武豪、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8民初2172号,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彭武豪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681663.37元;2.被告彭武豪以借款本金9681663.37元为基数,按原告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借款利息(年15.4%),自2020年5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0月19日为621240.07元);3.被告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彭武豪的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彭武豪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100000元;5.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等)。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4月27日14点30分在本院本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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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4
    7

    (2021)粤0391执54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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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547号 -

    原告-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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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547号彭嘉龙、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罗益妹: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960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5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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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8

    (2021)粤0391执55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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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551号 -

    原告-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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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551号彭武豪、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益妹、彭嘉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960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5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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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9

    (2021)粤0391执54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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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549号 -

    原告- 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当事人-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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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549号罗益妹、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彭武豪、彭嘉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961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5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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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10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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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 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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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与被告林文生、彭武豪、彭嘉龙、彭嘉达、粤群龙(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长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陆河文德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隆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群龙发展有限公司、陆河县昶宏温泉山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马道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307民初3725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管辖权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注:本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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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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