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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郫花路299号4栋5层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9
    • 法院公告 7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4

    法律诉讼1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吴海燕,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云振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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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7执2184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吴海燕
    四川云振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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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6-22 2021-06-30
    2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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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7民初204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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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6-29
    3

    方和健,深圳市花样年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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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7民初487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方和健
    深圳市花样年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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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5-26 2021-06-23
    4

    陈德先,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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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7民初189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陈德先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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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4-22 2021-06-30
    5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潘利农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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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24民初14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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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4-18 2021-06-30
    6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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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7民初83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李某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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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6-30
    7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郑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17民初2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郑某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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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02-24 2021-06-30
    8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铂雅名仕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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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24执224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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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1-01-18
    9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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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17执260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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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0-12-29
    10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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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17执260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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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0-12-29

    法院公告7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川0124民初38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东源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黄远明 刘波 成都时代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娇子意航星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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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G56 2020-06-07
    2 (2019)川0124民初384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东源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黄远明 刘波 成都时代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娇子意航星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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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G51 2020-06-07
    3 (2019)川0124民初38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东源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黄远明 刘波 成都时代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娇子意航星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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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G51 2020-06-07
    4 (2019)川0124民初38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黄远明 刘波 成都时代优众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娇子意航星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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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G28 2019-11-10
    5 (2019)川0124民初387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 彭光灿 刘社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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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G36 2019-10-22
    6 (2017)川0124民初29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聚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久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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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的民事判决书 郫县人民法院 - 2017-12-22
    7 (2017)川0124民初29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聚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久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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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招远市人民法院 G38 2017-07-2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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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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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的管理费1928696.5元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928696.5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2018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578608.95元。);二、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退还装修补贴费15084978.14元;三、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商铺占用费670969.11元;四、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补足营业期管理费500000元;五、被告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三、四项判决中所确定的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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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2

    (2018)川0124民初2964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铂雅名仕服饰有限公司、刁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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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296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铂雅名仕服饰有限公司 刁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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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2964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铂雅名仕服饰有限公司、刁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该案判决书,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2018)川0124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二、改判被上诉人一向上诉人支付货款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三、改判被上诉人一支付基础装修损失人民币347976元;四、改判被上诉人二对被上诉人一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判令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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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0
    3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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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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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的提成经营收益87326.33元、管理费1928696.6元、交易手续费5461.35元、推广费14634.86元、水电费4388.24元,并按0.3%日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444607.05元(暂计至2018年11月26日,请求判令至实际支付之日);2、判令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装修补贴费15084978.14元;3、判令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铺占用费670969.11元;4、判令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补足营业期间管理费500000元;5、判令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履行合同约定的开票的义务;6、判令被告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针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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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7
    4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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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4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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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847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花样世界•奥特莱斯生活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二、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间的管理费6913.98元和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6913.98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双方解除合同的次日即2018年1月14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2074.19元。)。三、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的商铺占用费65333.33元、装修补贴721379.52元,共计789712.85元。四、驳回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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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5

    (2018)川0124民初855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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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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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18)川0124民初855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的管理费107488.75元及其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07488.75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32246.63元。)二、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间应退还的货款保证金845131.4元及其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845131.4元为基数,按照0.1%/日的标准从2018年1月16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253539.42元。)三、被告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判决中所确定的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上海坐先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上海亦犇实业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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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6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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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5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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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852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花样世界•奥特莱斯生活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二、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间的管理费12813.79元和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2813.79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双方解除合同的次日即2018年1月14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3844.14元。)。三、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的商铺占用费65333.33元、装修补贴1170448.30元,共计1235781.63元。四、驳回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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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7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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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5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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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850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花样世界•奥特莱斯生活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二、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间的管理费19189.70元和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19189.70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双方解除合同的次日即2018年1月14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5756.91元。)。三、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的商铺占用费65333.33元、装修补贴1757229.12元,共计1822562.45元。四、驳回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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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8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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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5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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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853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花样世界•奥特莱斯生活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二、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间的管理费3648.67元和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3648.67元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双方解除合同的次日即2018年1月14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1549.44元。)。三、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的商铺占用费65333.33元、装修补贴445849.92元,共计511183.25元。四、驳回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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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9

    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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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84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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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84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花样世界•奥特莱斯生活中心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二、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3日期间的管理费8210.77元、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推广费75.40元,共计8286.17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8286.17为基数,按照0.3%/日的标准从双方解除合同的次日即2018年1月14日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2485.85元。)。三、被告北京奢尚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期的商铺占用费65333.33元、装修补贴828645.12元,共计893978.45元。四、驳回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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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10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法律文书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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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38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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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3839号原告成都花样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万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奢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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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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