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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邦

    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机场东路7号鼎华大厦302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琼0108民初7228号案件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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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民初722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冯乃根 安仕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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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7228号冯乃根、安仕菊: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冯乃根、安仕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冯乃根、安仕菊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自2021年6月4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45%计付)。二、原告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被告冯乃根、安仕菊名下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号金都大厦第六层C612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19)海口不动产权第0061662号]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417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冯乃根、安仕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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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4
    2

    (2021)琼0108民初11254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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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民初1125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谭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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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11254号谭非: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谭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人民币;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每月8000元的利息(以本金400000元按月2%暂计算截至2021年6月26日为10个月小计80000元人民币);以上两项共计480000元人民币。4、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澄迈县金马大道东侧(虎头岭地段)海南欧洲风情西班牙小区1号楼1-4-601房【琼(2019)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12465号】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8日08时3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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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5
    3

    (2021)琼0108民初11252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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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民初1125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瑞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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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11252号王瑞萍: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银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瑞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人民币;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每月2560元的利息(以本金200000为基数按月利率1.28%暂计算截至2021年6月25日共1月小计5120元人民币);以上两项共计205120元人民币。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8日08时3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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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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