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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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胜、朱德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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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2执3667号之三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王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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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1-01-18 | 2021-02-26 |
2 |
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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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执保149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申请人-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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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9-22 | 2020-12-22 |
3 |
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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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财保151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申请人-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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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9-22 | 2020-12-16 |
4 |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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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91执保2237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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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11-20 | 2020-08-13 |
5 |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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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执保52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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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11-20 | 2020-08-12 |
6 |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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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91财保526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申请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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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11-20 | 2020-08-10 |
7 |
金恒德集团有限公司与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通力铜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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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10民初208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金恒德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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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02-11 | 2018-03-15 |
8 |
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姜光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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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85民初413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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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17-11-20 | 2018-04-05 |
9 |
姜光明、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德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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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85民初02094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姜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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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16-06-15 | 2018-05-21 |
10 |
金恒德集团有限公司与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通力铜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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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金恒德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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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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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305执1936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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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5执1936号 | - |
原告- 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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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5执1936号之一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南通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同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一案,上海仲裁委员会(2020)沪仲案字第228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5执19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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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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