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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芜湖市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园4号楼4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武琼玥,孙成胜,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皖0202民初944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武琼玥
    孙成胜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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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1-02-25
    2

    张泽森与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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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张泽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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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2020-09-02 2020-09-21
    3

    蔡海峰、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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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7执1388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蔡海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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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20-06-04 2020-10-16
    4

    张泽森与陈斌、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人-张泽森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2020-04-23 2020-09-21
    5

    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海南畅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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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沪0109民初276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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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19-09-30 2020-04-01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沪0109民初276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畅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芮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 蒋昌霖 陈斌 程蔚 卜雯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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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G82G83中缝 2019-12-24
    2 (2018)沪0109民初276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畅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芮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 蒋昌霖 程蔚 卜雯琦 陈斌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G37 2019-11-2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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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张泽森 被告-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陈斌 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3民初1471号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张泽森诉被告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泽森256245.49元。二、被告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张泽森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3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638元,原告张泽森负担9693元,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6945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0203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联系人:任学影联系电话:0553-48310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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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7
    2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日昇贵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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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3民初147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张泽森 当事人-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陈斌 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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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3民初1471号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日昇贵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张泽森诉被告安徽畅游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陈斌、芜湖市鹏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三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日昇贵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张泽森起诉: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全额支付原告欠付第三人一借款余额以及原告垫付的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783842.01(566995+216847.01)元;二、判令被告二以其持有的被告三44%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款项优先偿还上述借款余额及代偿本息;三、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联系人:任学影联系电话:0553-4831023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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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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