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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林基业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一号区A栋1106-110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3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蔡国胜、谢小艳与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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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8民终219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谢小艳
    蔡国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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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7-04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与舒海蓉、吕水军、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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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802财保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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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4-26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与张金花、邓世平、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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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02民初922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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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5-17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徐婉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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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10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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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2-01
    5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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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02执51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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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1-26
    6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张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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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02民初6816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张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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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0-08-13 2020-12-16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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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4执6647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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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0-07-28 2020-08-11
    8

    陈艳、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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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申163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陈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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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7-22 2020-12-3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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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民初3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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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0-06-23 2021-02-01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与连素丽、黄创泽、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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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02财保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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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2020-03-31 2020-09-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上诉人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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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10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被上诉人- 徐婉明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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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1000号徐婉明: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上诉人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维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变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徐婉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79163.84元、利息14356.23元、罚息(截至2020年5月18日的罚息为203.40元,另以本金379163.84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9日起按年利率4.165%上浮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截至2020年5月18日的复利为422.12元,另以利息14356.23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9日起按年利率4.165%上浮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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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9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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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10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被上诉人- 徐婉明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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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21000号徐婉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1月12日8时45分-10时在第73法庭(新大楼三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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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3

    (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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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民初3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被告- 徐婉明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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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313号徐婉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中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改判为被上诉人一向上诉人支付截止至2020年5月18日额罚息人民币203.40元、复利人民币426.07元,从2020年5月1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被上诉人一按编号201601441009999001200000158《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的标准向上诉人支付罚息、复利。被上诉人二、三对该罚息、复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两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535007932020-08-1916:04:02:881(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罚息,送达,合同,被上诉人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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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4

    (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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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民初3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被告- 徐婉明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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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313号徐婉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徐婉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79163.84元、利息14356.23元、罚息(截至2020年5月18日的罚息为203.40元,另以本金379163.84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9日起按年利率4.1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截至2020年5月18日的复利为422.12元,另以利息14356.23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9日起按年利率4.16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徐婉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88元、保全费2450元,由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预缴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作退还,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其在履行本判决时迳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534155882020-07-0213:19:04:580(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与被告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原告,公告,徐婉明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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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1
    5

    (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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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2民初3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起 当事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被告- 徐婉明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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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313号徐婉明、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方下落不明且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起诉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徐婉明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79213.84元及贷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原告与被告徐婉明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601441009999001200000158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暂计至2019年11月20日的利息为6558.95元、罚息为44.77元、复利为93.16元,贷款本息暂时合计人民币385910.72元);2.判令被告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清远市美林基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上述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的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分在本院东院区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方按时到庭并积极行使答辩权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开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黄埔区法院东院区联系电话:020-83006435、020-83006452531561602020-02-2615:56:26:628(2020)粤0112民初31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被告,公告,开庭,诉讼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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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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