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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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王文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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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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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8-05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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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投融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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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3民初1443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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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6-10 | 20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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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蒲松柏、深圳有木家居文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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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3民初151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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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5-29 | 202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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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广视电视传媒(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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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3民初1780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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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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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雅浩嘉仕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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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3099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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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4-17 |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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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林申请执行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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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执216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艾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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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1-19 | 2018-06-1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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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3民初5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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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54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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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48号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的租金78393元及经营服务费32662元;二、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租金、经营服务费即15865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三的标准,从当月一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此);三、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四、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126920元(即按每月31730元,自2020年9月1日起计至2020年12月31日止);五、驳回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4元,由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前述费用原告已预交,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32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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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
2 |
(2021)粤0303民初5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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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54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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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548号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54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起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吴晓宇电话:0755-2232796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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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
3 |
(2021)粤0303民初5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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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54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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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48号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惠丰海外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54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起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吴晓宇电话:0755-2232796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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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
4 |
(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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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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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诉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文浩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于2019年9月23日予以解除。二、被告王文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578741.83元及经营服务费220266.67元;被告王文浩还应以每月所欠租金、经营服务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81元,由被告负担11371元,原告负担1410元。原告已预交12781元,本院予以退回11371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11371元,逾期未缴纳,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公告费55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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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
5 |
(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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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王文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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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浩: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院已经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6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告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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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
6 |
(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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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321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王文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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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浩:原告深圳市美庭品位家居连锁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院已经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4月10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告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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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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