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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智慧

    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林卓越城2期A座2501号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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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达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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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55451号等三案公告(开庭-福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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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545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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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5451、55452、55454号裴德宝:本院受理原告宋雯珊、张永琴、杜炜玮诉被告深圳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车永进及第三人裴德宝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一、55451号案件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50000元及利息暂计为206933.4元(利息以本金9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6%计算,自2018年10月29日起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7月21日为206933.4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二、55452号案件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暂计为219205.5元(利息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6%计算,自2018年10月25日起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7月21日为219205.5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三、55454号案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暂计为84559元(利息以本金4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18年10月17日起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7月21日为84559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深圳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融信网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前海智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深圳融信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七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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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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