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联创电子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罗生贵、叶树华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赣0191执8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罗生贵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7-01 2021-09-23
    2

    深圳市晶泰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37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晶泰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4-22 2021-06-30
    3

    东莞市利豪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酷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41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利豪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5-02
    4

    江西天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赣0191民初1097号 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天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4-16 2021-05-17
    5

    罗生贵、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民再4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申诉人-罗生贵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0-12-01
    6

    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84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0-12-25
    7

    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8449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30 2021-03-06
    8

    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8449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30 2021-01-01
    9

    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844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圳道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1-01-01
    10

    罗生贵、叶树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民抗2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申诉人-罗生贵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4-26 2020-07-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申诉人罗生贵与被申诉人叶树华、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民再4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再审被申请人-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罗生贵与被申诉人叶树华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诉人罗生贵与再审被申诉人叶树华、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民再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维持江西省南昌市(2018)赣01民终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江西省南昌市(2018)赣01民终1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三、被申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诉人叶树华对申诉人罗生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申诉人罗生贵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诉人罗生贵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1925元,被申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25元,合计3850元,由申诉人罗生贵负担770元,由被申诉人叶树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负担3080元。)。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18日联系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汪海星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邮编:330029联系电话:0791—88162620 收起

    ... 展开
    2021-03-18
    2

    申诉人罗生贵与被申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叶树华、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赣民抗2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 申 再审被申请人- 人罗生贵与被申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叶树华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罗生贵与被申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叶树华、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民抗21号民事裁定书、赣检民(行)监【2019】36000000211号民事抗诉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抗诉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立案一庭熊超 收起

    ... 展开
    2020-07-21
    3

    上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罗生贵、被告叶树华及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赣01民终1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罗生贵 叶树华及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罗生贵、原审被告叶树华及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赣01民终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作送达。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联系人:彭法官0791-88162679李法官0791-88162673 收起

    ... 展开
    2018-06-07
    4

    原告罗生贵诉被告叶树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6)赣0191民初140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罗生贵 被告- 叶树华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生贵诉被告叶树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南昌高新法院民庭匡小明联系电话:0791-88162980 收起

    ... 展开
    2017-08-30
    5

    原告罗生贵诉被告叶树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16)赣0191民初140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罗生贵 当事人-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叶树华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收起

    ... 展开

    公告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生贵诉被告叶树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江西宇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先期医疗费8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联系人:南昌高新法院民庭匡小明联系电话:0791-88162980;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1号 收起

    ... 展开
    2017-03-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