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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之维

    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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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92执8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19-07-18 2020-03-23
    2

    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逗趣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92民初545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19-03-20 2020-05-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恢370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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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恢370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小相识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恢370号广州小相识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浩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之维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小相识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恢37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在原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以其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且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缴交执行费657.50元。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执行和解且已履行完毕,执行费亦已依法缴纳,本案可予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0)粤0305执2693号、(2021)粤0305执恢370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1-07-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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