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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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超平、孙功晏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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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494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孙功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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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04 | 2020-12-17 |
2 |
王超平、孙功晏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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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526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孙功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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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04 | 2020-12-17 |
3 |
王超平、孙功晏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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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49-15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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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29 | 2021-01-01 |
4 |
韦月琴、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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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18075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韦月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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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7-24 | 2019-08-15 |
5 |
任球、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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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8509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任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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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6-12 | 2019-08-15 |
6 |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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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特493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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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20 | 2019-06-13 |
7 |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原告广州云移深圳公司)、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广州云移公司)等与韦月琴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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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782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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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9-20 | 2021-03-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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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5执14948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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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4948、15260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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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948、15260号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超平、孙功晏与被执行人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两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948、15260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载明:终结本院(2020)粤0305执14948、15260号案件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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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
2 |
(2020)粤0305执1494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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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494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王超平 孙功晏 被告-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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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948号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超平、孙功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17865-1786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9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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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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