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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斯考安集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魏志斌、郭莹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执1112号之二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05 2021-04-02
    2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戴力毅与北京快乐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李遇春等公司增资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沪0115执22395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戴力毅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11-27 2020-03-16
    3

    冯娜等与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增资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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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01民终9010号 公司增资纠纷

    上诉人-冯娜
    吴显富
    宫在友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20 2019-10-22
    4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戴力毅与北京快乐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李遇春等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115民初2185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戴力毅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01-28 2020-01-14
    5

    冯娜诉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增资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1民辖终849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冯娜
    北京快乐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显富
    宫在友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6-25 2018-12-04
    6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戴力毅与北京快乐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李遇春等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115民初21851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戴力毅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05-24 2019-10-22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沪0115民初21851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 戴力毅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李遇春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30 2019-02-21
    2 -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 戴力毅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李遇春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G60 2018-08-3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111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执1112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志东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112号之二郭莹、刘东莉、深圳前海志东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斯考安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666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2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执111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6662号仲裁裁决文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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