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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慧谷化学

    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业路6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2019)湘1226执204号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湖南伟兴鑫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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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湘1226执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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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12-24 2019-12-26
    2

    (2018)湘1226民初1039号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伟兴鑫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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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湘1226民初10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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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12-11 2019-01-18
    3

    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优信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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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民终100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信光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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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25 2018-11-13
    4

    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兴业印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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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中一法沙民二初字第5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中山市兴业印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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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4-11-13 2017-08-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2民初2793号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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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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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93号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2民初2793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变更审判员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63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分五期计算,第一期以89900元为本金,从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二期以99900元为本金,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三期以55500元为本金,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四期以37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五期以74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8月25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44元、财产保全费2449元,均由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缴该款,本院不作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迳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539775982021-06-2917:30:06:299(2021)粤0112民初2793号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有限公司,公告,原告,计算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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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2

    (2021)粤0112民初2793号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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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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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93号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564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9471.42元(以每期货款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自支付期满之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暂合计385871.42元;2、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15日16: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538420982021-03-2214:16:42:530(2021)粤0112民初2793号原告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艾立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送达,有限公司,开庭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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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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