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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艾实业

    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桃园综合大楼(827)五楼5011-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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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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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9民初610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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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9民初6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9民初6104号开庭公告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9民初6104号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惠州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610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529,266.85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1月20日止的违约金61,725.81元,并以欠付货款529,266.8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590,992.66元)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04日09时15分在大浪七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本公告于2022年5月16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易锦霞联系电话:2107646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 展开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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