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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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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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执1136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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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20-06-23 |
2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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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执1136号之三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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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20-06-23 |
3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瑞源商贸有限公司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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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执134号之一 | 海事海商 |
申请执行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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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12-11 | 2020-01-03 |
4 |
南宁市金仓农资有限公司、广西天祺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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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民初169号之一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广西天祺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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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10-10 | 2019-11-06 |
5 |
南宁市金仓农资有限公司、广西天祺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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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民辖终37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上诉人-南宁市金仓农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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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8-06 | 2019-12-31 |
6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宁衍庆纸浆有限公司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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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执59号之一 | 海事海商 |
申请执行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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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07-16 | 2019-08-06 |
7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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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执1136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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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9-06-13 | 2020-06-23 |
8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梧州市瑞源商贸有限公司船舶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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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民初8号 | 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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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05-07 | 2019-09-09 |
9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穗泰乾商贸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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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民初130号 | 港口作业纠纷 |
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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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04-26 | 2019-05-14 |
10 |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穗泰乾商贸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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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72民初131号 | 港口作业纠纷 |
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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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 | 2019-04-26 | 2019-05-1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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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桂01民初15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汇蒲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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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12-05 |
2 | (2017)桂01民初15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汇蒲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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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12-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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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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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01破36号 | - |
被申请人- 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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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6月27日前,向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8号天健商务大厦16层1602室;联系人:李仁玉、陆欣,联系电话:19977009644、1877539514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西北投森航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三楼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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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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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欣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黄式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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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1135号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分时在本院三楼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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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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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欣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黄式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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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1134号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分时在本院三楼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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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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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欣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黄式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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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1133号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分时在本院三楼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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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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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华欣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黄式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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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1132号原告南宁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分时在本院三楼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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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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