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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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西文广新罚字〔2018〕第5号 | 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杭西文广新罚字〔2018〕第5号当 事 人: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家琦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4幢325室(实际经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80号西溪谷国际商务中心F座8楼)你公司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化产品一案,调查如下:2018年6月15日9时,西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80号西溪谷国际商务中心F座8楼的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该公司经营范围是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运营了四款有情趣、魅诱、麦聊直播等三款APP软件。执法人员出示了2018年5月22日麦聊直播中麦聊号为9106506的女主播周周小可的主播的直播视频,现场负责人承认是其平台的直播内容。视频画面中主播连续五次暴露乳沟,并伴随有挑逗行为等不雅低俗行为。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干扰了互联网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执法人员从后台调取了5月22日该平台违规主播直播录像。2018年6月19日,经批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26日对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受委托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和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范围是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受委托人余校林对其公司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化产品的行为予以认可,没有异议。主播在2018年5月22日5时38分至6时01分的直播中,用户共打赏金币(魅力值)160700,主播分到金币(魅力值)9642,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到金币(魅力值)6428,折合人民币是64.28元,本案现已调查终结。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载有危害社会公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由下列证据证实:证据一: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案件查处通知1份,证明案件来源。证据二:远程勘验笔录一份,记录了执法人员远程勘验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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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文广新罚字〔2018〕第6号 |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当事人: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11314373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4幢325室法定代表人:刘家琦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一案,调查如下:接浙江省文化厅督查通知和取证资料,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24日依法亮证对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演示上级交办的取证视频,视频显示ID为1849283的女主播在2018年1月16日的网络表演中出现揉胸、摸大腿内侧等动作,发出“啊”等叫声;ID为8641217的女主播在2018年1月16日的网络表演中言语举止低俗,出现脱内衣等动作。你公司现场负责人(运营总监)余校林确认上述视频为该公司运营的“有情趣”直播平台内容。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相关的后台监管数据等进行核实,并进行拍照取证。该公司涉嫌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涉嫌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之规定。2018年1月25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对你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月29日,办案人员对你公司受委托人余校林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搜集相关证据。余校林对你公司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违法事实确认无异,并在截图证据、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上签名认可。同时,你公司提供了《有情趣直播平台违规主播情况说明》。2018年2月2日,本案经批准调查终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情节如下: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31日,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浙网文〔2017〕5946-357号,具有“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表演”的资质。你公司运营的“有情趣”直播平台上1名女主播(ID:1849283,姓名:卢艳煌)在2018年1月16日的网络表演中出现揉胸、摸大腿内侧等低俗动作,发出“啊”等叫声,存在违背社会公德情形;另1名女主播(ID:8641217,姓名:彭静)在2018年1月16日的网络表演中言语举止低俗,出现脱内衣等低俗动作,存在违背社会公德情形。你公司监管人员在当天的巡查中已发现上述2名主播的违规表演并作出了封停直播间禁播的处理。女主播(ID:1849283)当天在直播平台的开播时间为10时06分,停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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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西文广新罚字〔2017〕第8号 | 杭州市西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杭西文广新罚字〔2017〕第8号当 事 人: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3301083113143735法定代表人:刘家琦住所:西湖区紫霞街80号西溪谷国际商务中心F座7楼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一案,调查如下:2017年5月31日14时40分,西湖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谢某、江某、沈某依法亮证对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运营经理余某出示了营业执照,但称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当执法人员询问“魅诱直播”和“有情趣直播”APP是否是其公司运营时,余某表示认可。其称APP主要内容是网络直播表演。该公司涉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干扰了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2017年6月2日,经局机关批准立案调查。同日,执法人员对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余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搜集、确认相关证据。经查,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销售等。“有情趣”于2016年底开始做视频直播,“魅诱直播”于2017年初上线运营,主要内容是与经纪公司和传媒公司合作,推送艺人,进行唱歌、跳舞、逗乐等才艺表演。该平台提供充值服务,用于打赏。但公司运营该平台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故无违法所得。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违法行为,由下列证据证实:证据一:省厅核查名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现场照片2张,记录了2017年5月31日14时40分执法人员在杭州唐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情况,运营经理余某在场并签字确认。证据三:截屏11张,视频录像2份,远程勘验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魅诱直播”和“有情趣直播”APP远程勘验情况。证据四:受委托人余某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违法行为确认和细节说明。证据五:《营业执照》、ICP备案信息、顶级国际域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为公司资质证明。证据六:法定代表人刘家琦和受委托人余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1份,为两人身份证明及受委托的期限、权限。本局认为,杭州唐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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