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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鲜实业

    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路536号1幢10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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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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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与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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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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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苏0508民初35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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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G77 2020-08-0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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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08民初35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原告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08民初3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昌鲜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3740.8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3740.8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2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32元,由被告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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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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