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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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与四川朋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光洪川明参专业合作社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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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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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与四川朋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光洪川明参专业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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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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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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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四川朋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光洪川明参专业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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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824民初3556号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 被告- 四川朋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苍溪县光洪川明参专业合作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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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山镇新场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四川朋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苍溪县光洪川明参专业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书、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资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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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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