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南山支行与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丁小梅,中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民初1579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南山支行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02 | 2020-11-19 |
2 |
陈愉兰、中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4156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陈愉兰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5-23 | 2019-06-18 |
3 |
中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与陈愉兰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2228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中生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3-15 | 2019-10-1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6执2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6执2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胡聪 被告- 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23号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胡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新安)调[2020]57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20 |
2 |
(2020)粤0306执3198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执3198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维 被告- 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980号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维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新安)调【2020】57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9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05 |
3 |
(2020)粤0306执3170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执31705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李杰 被告- 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705号深圳光彩生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0]24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7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29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