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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磊鑫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599号海富中心B座1501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2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申请保全人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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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821执保116号 财产保全

    当事人-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郎溪县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5-28
    2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陈鹏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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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72执511号 海事海商

    当事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陈鹏海事海商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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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事法院 2021-01-22 2021-03-01
    3

    申请保全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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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1821执保180号 财产保全

    当事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郎溪县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1-27
    4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黄平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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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81执145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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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2020-10-27 2020-12-31
    5

    戴小春与罗光涛、何金龙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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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1821民初11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戴小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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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2020-06-10 2020-06-29
    6

    申请保全人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保全完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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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1821执保85号 财产保全

    当事人-南京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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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溪县人民法院 2020-06-05 2020-09-28
    7

    陈鹏与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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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闽72民初418号 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原告-陈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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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事法院 2020-03-20 2020-12-31
    8

    高明与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罗光涛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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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1821民初293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高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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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2019-12-22 2020-02-26
    9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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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8行终40号 其他(交通)

    上诉人-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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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4-16 2019-05-10
    10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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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闽0703民初2510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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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04-10 2019-05-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申请执行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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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81执145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平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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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亮: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丰城市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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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4
    2

    本院受理上诉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平亮、黄幼根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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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民终846号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黄平亮 黄幼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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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黄平亮:本院受理上诉人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平亮、黄幼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9民终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0二0年六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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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0
    3

    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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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981民初20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平亮 黄幼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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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亮:本院受理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你、黄幼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作出民事判决书,该案已审理终结。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承办法庭: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史少华电话:0795-680006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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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4

    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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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981民初20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平亮 黄幼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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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亮: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你、黄幼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981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承办法庭: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史少华电话:0795-680006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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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5

    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黄平亮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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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981民初20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平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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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亮: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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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31
    6

    [裁判文书]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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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闽0581民初3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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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81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9089415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1月14日起计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址于福建省石狮市永宁镇台商投资基地的泰德光电(石狮)科技园厂房1#、厂房4#、宿舍1#建设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款在9089415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361元,由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026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六年九月六日承办法官:李珊珊联系电话:0595-886175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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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9-06
    7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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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闽0581民初3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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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泰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81民初37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福建磊鑫(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089415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2014年8月26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为704985.12元;3、判令确认原告对该工程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6年6月6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六年三月二日承办法官:李珊珊联系电话:0595-88617507 收起

    ... 展开
    2016-03-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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