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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厚润投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86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瑞荣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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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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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蒋瑞荣、潘加饼、许绍敏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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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潘加饼
    蒋军华
    蒋瑞荣
    许绍敏
    黄定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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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蒋瑞荣、潘加饼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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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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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浙0105民初1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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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0105民初11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黄定娟 蒋瑞荣 许绍敏 许妙珍 潘加饼 罗容 蒋军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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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军华、黄定娟: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蒋瑞荣、许绍敏、潘加饼、蒋军华、许妙珍、黄定娟、罗容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105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蒋瑞荣、许绍敏、潘加饼、蒋军华、许妙珍、黄定娟、罗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回购款10589983.60元[8400000元+8400000×12%÷365天×(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日共793天)];二、被告蒋瑞荣、许绍敏、潘加饼、蒋军华、许妙珍、黄定娟、罗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违约金430816.44元(从2020年2月3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7月8日,此后以股权回购款本金8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被告蒋瑞荣、许绍敏、潘加饼、蒋军华、许妙珍、黄定娟、罗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律师费130000元;四、驳回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651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101651元,由原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10791元,由被告蒋瑞荣、许绍敏、潘加饼、蒋军华、许妙珍、黄定娟、罗容负担9086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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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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