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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华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098号1幢13层130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5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9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巴中锦鸿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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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923民初29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巴中锦鸿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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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9-24
    2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连军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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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101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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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6 2021-08-27
    3

    平昌县旺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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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923民初25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平昌县旺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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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9-01
    4

    四川鼎久建材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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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4执保592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四川鼎久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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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21-06-17 2021-06-29
    5

    四川鼎久建材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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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14执保541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四川鼎久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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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21-06-03 2021-06-29
    6

    陈军与毕节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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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502民初61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陈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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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6-15
    7

    曹忠福与毕节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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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502民初614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曹忠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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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6-15
    8

    陈培霖张崇良与刘洋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分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受理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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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05民初717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陈培霖张崇良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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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2021-05-24 2021-06-29
    9

    四川建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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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681民初12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建园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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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21-05-06 2021-05-17
    10

    四川兴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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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923执774号之一 劳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四川兴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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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6-20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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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蒲江县人民法院 六版 2018-02-2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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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702民初13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张建林 当事人- 丽江市古城区宏业玻璃制品厂 被告- 四川明月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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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21)云0702民初136号原告张建林诉丽江市古城区宏业玻璃制品厂、贺光竹及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增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空白民事答辩状、空白证据清单、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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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8
    2

    (2018)川0124民初4592号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与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周国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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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45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钟发强 张禄长 王勇 钟炳才 当事人-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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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4592号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与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周国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及第三人周国基支付工程款3854591.1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7189879.38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以本金6893970.99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以本金7089993.9元为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以本金6489993.9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8日起计算至2018年7月13日;以本金6119993.9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14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28日;以本金3854591.11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9日起支付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利息的计算标准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退还保证金共计2400000元,并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240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93755元,由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及第三人周国基负担40000元,由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3755元(上述款项已由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垫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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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3

    (2018)川0124民初4592号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与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周国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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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24民初45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张禄长 钟炳才 王勇 钟发强 当事人- 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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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4民初4592号原告王勇、钟发强、钟炳才、张禄长与被告成都宝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周国基、四川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4月2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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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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