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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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汪洋、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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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4176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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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10-29 | 2020-12-24 |
2 |
林景贤、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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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恢50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林景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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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02 | 2020-09-25 |
3 |
谢小军、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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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383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谢小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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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08-14 |
4 |
车培顺、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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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384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车培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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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08-14 |
5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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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恢397号 | 行政非诉执行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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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14 | 2020-04-22 |
6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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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71号 | 行政非诉执行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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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3-23 | 2020-05-29 |
7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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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4390号 | 行政非诉执行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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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6-17 | 2019-09-10 |
8 |
深圳市南山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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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行审2322号 |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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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4-05 | 2019-11-07 |
9 |
林景贤、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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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执627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林景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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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2-13 | 2019-05-30 |
10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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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行审399号 |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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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1-14 | 2019-11-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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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9执417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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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417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汪洋 被告- 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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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4176号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汪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裁决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355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41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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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
2 |
(2020)粤0309执384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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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384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车培顺 被告- 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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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3840号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车培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355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38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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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
3 |
(2020)粤0309执383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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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383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谢小军 被告- 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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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3838号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小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354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38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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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
4 |
(2020)粤0305执171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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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71号 | - |
原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当事人- 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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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71号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71号执行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上述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本院决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上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0800元,提取、扣留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联系人:李之光联系电话:0755-866083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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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
5 |
(2018)粤0305执6270号公告失信、限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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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执627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林景贤 被告- 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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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执6270号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景贤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5执6270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法定代表人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该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智联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35004736XD)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联系人:刘津荣联系电话:0755-8660828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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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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