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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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广州辗芊羽服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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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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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陈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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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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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金胜辉服装辅料商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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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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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广州辗芊羽服饰有限公司、邵要桃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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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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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林进纺织有限公司、林永然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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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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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陈小武、广州市新辉拉链辅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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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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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 |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刘科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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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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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2)粤0605民初5904号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丁思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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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5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被告- 丁思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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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丁思军: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丁思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605民初5904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24287.37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124287.37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从2020年2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淑梅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2年7月5日9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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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
| 2 |
(2022)粤0605民初5606号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狮华友服装有限公司、范代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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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560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 被告- 范代有 石狮华友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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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石狮华友服装有限公司、范代有: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拉拉拉链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石狮华友服装有限公司、范代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0605民初5606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6172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161726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淑梅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2年6月28日10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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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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