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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7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爱伟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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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22民终250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李爱伟
    收起

    ... 展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7-04
    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密地区钢振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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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22民终248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地区钢振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7-04
    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湘泉耐磨合金钢制造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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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22民终252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湘泉耐磨合金钢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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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7-04
    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密市东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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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22民终25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市东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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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7-04
    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密市友谊路红芳劳保用品店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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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22民终249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哈密市友谊路红芳劳保用品店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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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7-04
    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吕坤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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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民申689号 执行异议之诉

    再审申请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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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05-14 2021-05-27
    7

    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交易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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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京民初59号之三 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原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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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7-06
    8

    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交易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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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京民初59号 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原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7-05
    9

    安徽文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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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新2201执异19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申请执行人-安徽文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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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1-05
    10

    哈密市金川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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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新2201执异3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申请执行人-哈密市金川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1-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及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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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2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丽云 蔡红军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闫莉 朱晓红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付幸朝 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 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 张龙 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霍佳美 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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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2011号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及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初2011号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原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六十三法庭(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现变更原定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六十三法庭(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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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2

    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及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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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2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付幸朝 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龙 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 霍佳美 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蔡红军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丽云 闫莉 朱晓红 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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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2011号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及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初2011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起诉请求:一、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第一笔信托贷款本金15亿元以及第二笔信托贷款本金10亿元,合计25亿元;二、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信托贷款利息,自2017年6月28日截至2020年11月6日,按照年利率16.5%计算,15亿元信托贷款本金对应的信托贷款利息844,250,000.00元;自2017年8月3日截至2020年11月6日,按照年利率16.5%计算,10亿元信托贷款本金对应的信托贷款利息546,333,333.33元,合计1,390,583,333.33元;自2020年11月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至,按照本金25亿元为基数,按照罚息年利率24.75%计收罚息;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4;三、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因逾期偿还本金而产生的罚息,截至2020年11月6日罚息185,384,375.00元(以合同约定还本日应付未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罚息利率24.75%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4;四、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因逾期偿还利息而生复利,截至2020年11月6日复利344,712,299.48元(以合同约定结息日应付未付的利息为基数,按照罚息利率24.75%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4;五、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亿元,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4;以上一到五项诉讼请求暂计至2020年11月6日,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4,920,680,007.81元,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4。六、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3,582,079,701元(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差额补足义务;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5;七、被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3,582,079,701元(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差额补足义务;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5;八、被告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3,582,079,701元(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差额补足义务;明细见原告提供证据25;九、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42,757,575股股票价值1,213,361,816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十、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在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37,124,529股股票价值771,818,958元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十一、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股股票价值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十二、原告对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15.075%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三、原告对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四、原告对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五、原告对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六、原告对李丽云持有的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七、原告对蔡红军持有的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八、原告对蔡红军持有的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十九、原告对张龙持有的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十、原告对霍佳美持有的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十一、原告对闫莉持有的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 收起

    ... 展开
    2021-04-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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