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恩德医疗

    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水田社区汇龙达工业园汇龙达工业园D栋厂房九层C4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新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2640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新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6-11 2021-06-15
    2

    张乔歆、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25135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乔歆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2-22
    3

    张鑫、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25133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鑫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0-12-22
    4

    莫济鹏、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25134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莫济鹏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0-14 2020-12-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3091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3091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黄仕强 被告- 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0911号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仕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石岩)裁[2020]42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09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0-12-01
    2

    (2020)粤0306执2513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2513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鑫 被告- 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5133号深圳市恩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鑫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特3498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51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10-1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