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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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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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505民初192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西安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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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7-05 | 2021-08-03 |
2 |
张海峰、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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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5民终959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张海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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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1 | 2021-09-08 |
3 |
合并审理原告)、李国庆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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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5民终1296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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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9 | 2021-04-15 |
4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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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5行终85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上诉人-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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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4-15 |
5 |
申新萍诉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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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505民初3706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申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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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3-25 | 2021-04-15 |
6 |
申新萍、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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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5民再107号 | 劳动争议 |
再审申请人-申新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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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0 | 2020-12-30 |
7 |
马某与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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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505民初312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马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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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0-12-05 | 2021-04-07 |
8 |
申新萍、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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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民申4305号 | 劳动争议 |
再审申请人-申新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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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0-22 | 2020-12-04 |
9 |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秀琴、刘文娟、李喜顺债权纠纷一案冻结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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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505执405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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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6-23 | 2020-09-04 |
10 |
孙岩与安阳市工伤保险中心、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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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503行初19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原告-孙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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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 2020-06-10 | 2020-08-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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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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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505民初45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被告- 安阳市大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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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大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05民初453号和(2018)豫0505民初4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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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5 |
2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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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被告- 徐秀琴 刘文娟 李喜顺 安阳市大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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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秀琴、刘文娟、李喜顺、安阳市大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鹤壁市监狱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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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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