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1)杭萧商初字第369号:杭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孟列明 收起
...
展开
|
(2011)杭萧商初字第36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萧山诚信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 孟列明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1)杭萧商初字第369号杭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孟列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萧山诚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孟列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杭州萧山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杭州非晶科技有限公司、孟列明返还借款60万元,并支付33个月按照贷款三年的基准月利率千分之4.9667计算的利息9834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提交全部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011年5月5日14时20分,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1法庭,依法由审判员孔海琪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高友根、徐校琪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1-02-0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