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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4

    法律诉讼2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执行人南京东尔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李更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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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2359号之四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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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06-01 2021-06-29
    2

    22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江苏捷通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尔鼎、高燕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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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92执22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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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2-24 2021-03-15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江苏捷通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尔鼎、高燕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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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92执2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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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1-03-15
    4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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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2282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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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10-12 2021-01-13
    5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执行人周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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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22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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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10-12 2021-01-13
    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江苏捷通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尔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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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92民初19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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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0-09-17 2020-10-19
    7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告南京秋捷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朱明亮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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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43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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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8-12 2020-10-29
    8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告中山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朱明亮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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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43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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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8-12 2020-08-18
    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曹冉、徐莎莎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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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04执异8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曹冉
    异议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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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0-07-09 2020-08-28
    10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与被执行人胡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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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执3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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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3-06 2020-07-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周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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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24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当事人- 南京市浦口区金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省泽民禽业有限公司 被告- 借款合同纠纷 周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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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周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12-04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2443号周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52958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市浦口区金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泽民禽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卢荣友诉被告石亚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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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3
    2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周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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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24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被告- 周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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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2443号周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52958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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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3
    3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周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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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24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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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2443号周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52958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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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5
    4

    原告戈红霞诉汪涛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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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11民初29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戈红霞 当事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南京悟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汪涛 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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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戈红霞诉汪涛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6-26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295号汪涛:本院受理原告戈红霞诉你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潘玉君联系电话:025-8352397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周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蔡苇诉被告南京悟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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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4
    5

    原告张丽诉秦加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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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91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张丽 当事人- 南京家嘉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被告- 秦加枫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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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张丽诉秦加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9-06-2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9188号秦加枫:本院受理张丽诉秦加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承办法官:曾凡艺联系电话:025-83523928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刘月、陈鑫诉南京家嘉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赵清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王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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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6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王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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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95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被告- 王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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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9595号王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孔慧萍联系电话:025-8352396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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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2
    7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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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959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 杨信金就()苏民初 当事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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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5-05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9596号胡哲:本院对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9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哲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1271.03元(截至2018年11月6日)。二、被告胡哲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7日起按年利率9.13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承办法官:赵璐瑜联系电话:025-8352392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上诉人杨信金就(2018)苏011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公告下一篇原告端光林诉被告赵敏、陈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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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9
    8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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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959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被告- 胡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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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9596号胡哲:本院对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9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哲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1271.03元(截至2018年11月6日)。二、被告胡哲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7日起按年利率9.13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承办法官:赵璐瑜联系电话:025-8352392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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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9
    9

    上诉人杨信金就(2018)苏011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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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486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杨信金就()苏民初 当事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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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杨信金就(2018)苏011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公告日期:2019-05-05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4862号耿果河:本院受理原告杨信金诉被告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耿果河、蒋常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杨信金就(2018)苏011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承办法官:傅亚峰联系电话:025-83523979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上一篇原告雷晓雯(1244号)、原告张爱琴(1245号)、原告李欣(1247号)、原告丰波(1250号)、原告吴翔(1257号)、原告徐轲(1502号)诉南京麦芽金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等六个案件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被告胡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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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8
    10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魏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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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11民初569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当事人- 南京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借款合同纠纷 魏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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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魏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8-12-18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5693号魏洋: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5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魏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本金144601.11元及利息、罚息、复利1524.87元(截至2018年4月16日),2、被告魏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借款逾期利息(自2018年4月17日起按年利率11.043738%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被告魏洋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付给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律师费10000元,4、驳回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承办法官:俞昌盛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韩其龙诉南京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温州市胶之宝鞋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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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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