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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绳金塔街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60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6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赣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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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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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福建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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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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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山市顺炫装饰材料贸易商行、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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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山市顺炫装饰材料贸易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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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家盛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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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王庆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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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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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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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江正生、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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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江正生
    李建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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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榏建和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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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福建和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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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福建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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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福建赛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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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陈雄、赵必海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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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陈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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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张永亮、高志刚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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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张永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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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闽0103民初1666号 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省鸿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赵必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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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G25 2018-06-26
    2 (2017)赣0112民初12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毛元平 被告-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涂来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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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决书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2017-12-12
    3 (2016)赣01民终20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被上诉人- 周会林 谢龙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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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G61 2017-06-11
    4 (2015)西民初字第234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周会林 谢龙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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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三版中缝 2016-12-15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郭松林诉被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长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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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03民初106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郭松林 被告-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长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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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长锋:本院受理原告郭松林诉被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长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03民初106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万长锋、被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归还原告郭松林借款本金317627元及利息(以317627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月利率2%计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息);二、驳回原告郭松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64元,由被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长锋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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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31
    2

    刘全全诉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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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2民初5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刘全全 当事人- 江西永丰县鑫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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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永丰县鑫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刘全全诉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江西永丰县鑫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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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3

    申请人赣州市江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你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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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赣0791财保61号 -

    原告- 赣州市江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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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赣州市江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你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791财保61号、(2022)赣0791执保8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附:承办法官:林万翔,0797-7306275承办法庭: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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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6
    4

    (2022)粤2071执保8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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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2071执保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张海华 被告- 中山市信泓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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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海华诉被申请人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信泓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1民初40887号民事裁定书、(2022)粤2071执保8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如下:对被申请人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信泓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64267983.31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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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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